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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3.5万元救助受害人,为潜山这群人喝彩!

    信息发布者:隽萌锅巴
    2019-06-27 19:30:11    来源:微潜山   转载

    近日,潜山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(筹)检察官冒着大雨,深入天柱山镇林庄村、天寺村,为两名刑事案件的受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。

         在林庄村村委会,交通肇事被害人黄某某的丈夫对检察官连连表示感谢,他红着眼眶说:“感谢检察官,感谢镇村干部对我家庭的关怀,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送来温暖。


        2013年,黄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重伤,造成二级伤残,神志不清,瘫痪在床,生活不能自理,长年需要药物治疗。家中六人生活,父母年迈,丈夫因在家照顾黄某某无法外出务工,儿子刚刚大专毕业,女儿初中毕业辍学打工。交通肇事者徐某某也系贫困户,家庭十分困难,仅向黄某某赔付了3.9万元,尚有47万元无力赔偿。黄某某前期治疗费已花去14万元余元,家庭又无收入来源,生活十分艰难,2014年被村里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。


          前期市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,镇村干部积极向检察官提供了黄某某的情况,检察官核查后将其纳入了救助对象,并大力为其争取了5万元的救助金,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。


         随后,检察官一行冒着大雨,沿着崎岖的山路驱车来到天寺村,为70多岁的吴某某送去3万元救助金。吴某某与妻子均系70多岁的高龄老人,无劳动能力,儿子患有精神病,全家靠低保度日。2017年,吴某某被患有精神病的儿子打成二级重伤,治疗费花去3万余元,这使原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。看到检察官的到来,老人很激动,虽然耳朵不好听不清楚,但一直拉着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,还拿出过年的糖果分给大家吃,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。

         今年以来,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“美丽乡村检察行”活动要求,潜山市检察院大力实施“暖心救助”工程,在全面摸排线索的基础上,加大核查力度,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。截至目前,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,发放救助金13.5万元,其中1户为贫困户,4户为低保户。通过救助,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重拾生活信心,感受司法关怀和温暖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(储冬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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